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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材料(二)

时间:2022/4/18 14:39:31  作者:未知  来源:学生科  查看:1049  评论:0
内容摘要:传染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材料(二)一、结核病结核病(tuberculosis,TB)是由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MTB)(简称结核杆菌)感染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结核杆菌可以侵入人体的任何器官,因此,人体的各种器官都可以发生结核病。...
传染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材料(二)
一、结核病

结核病(tuberculosisTB)是由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MTB(简称结核杆菌)感染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结核杆菌可以侵入人体的任何器官,因此,人体的各种器官都可以发生结核病。结核病感染分为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两种,引起肺部病变的叫肺结核病pulmonary tuberculosisPTB,占全部结核病的80%以上;结核杆菌感染其他器官,如骨骼、关节、淋巴结、脑、肾脏、肠道等叫肺外结核。

二、结核病的危害及现状

历史上,结核病是一个极其古老的疾病,曾与天花、鼠疫和霍乱等传染病一样,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行,曾是危害人类的主要杀手,夺去数亿人的生命,在新中国成立前被称为痨病,谈起它无不令人色变。得了这种病,患者体质会明显下降,并且生活受到影响,少数患者的病情迅速加重,引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2020年全球结核病报告显示,结核病仍具有发病率高的特点,2019年,全球结核病新发病人数约为890-1100万,死于结核病的患者约有140.8万(包括120HIV阴性患者和20.8HIV阳性患者)。全世界约有1/3人染上结核杆菌[1],但是最后只有1/10人会演变成为结核病。结核病患者若能及时诊断并接受治疗,多数可痊愈;若不规范治疗,容易产生耐药肺结核,病人一旦耐药,治愈率降低。随着生活条件和卫生设施的改善及卡介苗的注射,我国结核病的发生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大,结核病发病人数仍然较多,尤其是耐药结核病病例的迅速增多,耐多药结核病呈上升趋势,我国结核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对于高校而言,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校园人群密集,学生之间接触密切,一旦出现传染源,若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起结核病在校园的暴发、流行,导致校园聚集性肺结核病的发生。学校结核病发病率与全国结核病发病率基本一致,呈缓慢下降趋势,但随着全国高校的扩招,学校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学校结核病疫情仍不可小视,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是势在必行。因此,结核病不仅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

三、结核病的病原学

结核杆菌属放线菌目、分枝杆菌科、分枝杆菌属,包括人型、牛型、鸟型和鼠型等类型。结核杆菌细长略弯曲,约(0.3~0.6um×1~4um聚集呈分枝状排列增殖。因其细胞壁含有大量脂质,不易着色,经萋-尼氏抗酸染色呈红色(图3),无菌毛和鞭毛,不形成芽孢(胞),现证明有荚膜。单在,成双,间或成丛排列。在人工培养基上,由于菌型、菌株和环境条件不同,可出现多种形态,如近似球形、棒状或丝状。在电镜下观察其具有复杂结构:由微荚膜、细胞外壳的三层结构、胞浆膜、胞浆、间体、核糖体及中间核质构成。

传染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材料(二)
3 结核杆菌抗酸染色光镜形态(科学出版社卫生职业教育出版分社)

对外界抵抗力较强,耐干燥,在干痰中可存活6~8个月;对热、紫外线、酒精比较敏感;75%酒精作用5 min30 min结核杆菌死亡,液体中加热62 63  30 min死亡。结核杆菌对紫外线敏感,直接日光照射2 h7 h可被杀死。紫外线可用于结核患者衣服、书籍等的消毒。5%石炭酸在无痰时30 min可杀死结核分枝杆菌,有痰时需要24 h5%来苏儿无痰时5 min死结核杆菌,有痰时需要1 h2 h。物体表面或地表消毒可使用过氧乙酸、含氯或含溴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湿式擦拭。光照消毒法常用于床垫、毛毯、书籍、衣服等宿舍物品的消毒。将物品放在阳光下直射,暴晒6 h,期间要定时翻动。

四、结核病的流行病学

结核杆菌通过空气及气溶胶进行传播,由结核病患者通过咳嗽等方式传播出含有结核分枝杆菌的微粒,旁人通过长时间和紧密的接触这些微粒而感染结核分枝杆菌,结核病的传播多发生于家庭成员或者近亲之间,也可能发生于工作距离很近的同事之间,在陌生人之间也可能传播。因此空气或气溶胶中的结核杆菌越多,结核病病人作为传染源的传染性就越强。痰中带有结核杆菌的结核病人是结核病的主要传染源。结核病主要以呼吸道传播为主,咳嗽传染是其主要传播方式。结核病还能通过消化道进行传播,还有极少部分是通过破损皮肤感染、黏膜接触感染和母婴传播感染。结核病人群普遍易感。婴幼儿、青春后期及老年人发病率较高。

五、结核病的临床表现

根据结核病的发病过程和临床特点,结核病可分为5型,分别为原发型肺结核、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继发型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和肺外结核。肺结核患者除了有咳嗽,咳痰,痰血或咯血等临床症状外,全身症状还有低热、盗汗、纳差,消瘦、乏力,女性月经不调等症状。从其症状分类来看,大致可分为全身症状、呼吸系统症状和其他系统症状三类(表1-2)。

1-2结核病的临床表现

症状类型

症状表现

全身症状

发热为结核病最常见的全身性症状。临床多数起病缓慢,长期低热,可伴有疲倦、盗汗、食欲下降、体重减轻等。病变扩展时可出现高热、咳嗽、胸痛或全身衰竭等。可有多关节肿痛、四肢结节性红斑及环形红斑等结核性风湿病表现。

呼吸系统症状

主要表现为:咳嗽、咳痰、咯血和胸痛等。一般咳嗽轻微、干咳或少量黏液痰。肺结核患者可有不同程度的咯血。当炎症波及壁层胸膜时、相应胸壁有刺痛,一般并不剧烈,可随呼吸和咳嗽加重。支气管结核可有刺激性呛咳、局限性哮鸣。渗出性胸膜炎常有发热、胸痛、咳嗽等;大量积液者呼吸困难,呼吸运动受限等。

其他系统症状

淋巴结结核常出现无痛性淋巴结肿大,可坏死液化、破溃等。结核性心包炎表现为心前区疼痛、呼吸困难、颈静脉怒张等表现。结核性脑膜炎多有头痛、呕吐、意识障碍等表现。结核性腹膜炎常有腹腔积液或腹膜粘连,表现为发热、腹痛、腹胀等。肠结核表现为消瘦、腹泻与便秘交替、腹部肿块等。肾、输尿管及膀胱结核有血尿及脓尿等。肝、脾结核表现为发热、消瘦、贫血等。

肺结核可并发气胸、脓气胸、支气管扩张、肺源性心脏病等;结核性脑膜炎可并发脑疝、癫痫等;结核性心包炎可有心包缩窄、循环障碍等;肠结核可并发肠粘连、肠梗阻及肠出血等;生殖系统结核可并发不孕、不育等。

六、结核病诊断、预防、治疗管理和相关知识教育

1)结核病诊断

多数结核病的发病缓慢,伴随病变不断进展,可能出现的症状包括咳嗽、咳痰、血痰或咯血等。肺结核的诊断是将病原学检查与流行病史、临床表现、胸部影像等相结合,通过全面分析从而进行诊断。

2)结核病的预防

结核病的预防从三个途径展开:控制传染源: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管理好患者的痰液,把痰吐在痰盂、痰盒或手帕、餐巾纸里,经过高温或药物消毒后,再倒进厕所里;保护易感人群:儿童时期接种卡介苗,是预防结核病的有效手段,除此,还可以通过增加营养、经常进行户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来增强身体的抵抗力,也要注意劳逸结合,生活要有规律性,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过度疲劳。

3)结核病的治疗管理

结核病的治疗主要包括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对症治疗和手术治疗,其中化疗是治疗和控制疾病、防止传播的主要手段。在结核病化疗过程中我国使用的原则是: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服药的具体方法为隔天服药,使患者在服药时保证全程和不间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抗结核药物有十余种,WHO制定的一线药物为异烟肼、利福平、链霉素、环丝氨酸、卡那霉素、对氨基水杨酸乙胺丁醇等。目前我国对患病病人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治疗管理方式:

1)全程督导化疗:当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病人进行化疗时,需要使用全程督导化疗进行管理,在医务人员的直接观察下实施整个治疗过程中的每次用药。

2)强化期督导化疗:是指在强化期督导人员对治疗前期的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治疗,在继续期则使用全程督导化疗。

3)全程管理:是指在治疗全程采取综合性管理方法如加强治疗过程中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家庭随访等。这种管理方法可应用于痰涂片阴性病人的继续期治疗和其他病人。

4)结核病相关知识教育(见附件4

教育内容包括对学生宣传结核病预防知识,也可通过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集中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还可通过社会实践、主题班会、培训、讲座、报告、讨论、辩论赛、会议等形式广泛传播结核病防控知识。

七、结核病防控策略与措施

学校结核病防控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卫生健康、教育等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统筹纳入当地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划,共同监督、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格局。具体的防控措施包括:

1)强化日常防控措施,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建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对校医、班主任及班级卫生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对结核病的识别能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加强聚集性场所的通风换气;开展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工作;对发现的学校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依法依规及时报告;主动监测和分析学校肺结核疫情。

2)及时处置散发疫情,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对学校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报告、登记、治疗管理和随访检查,严格按照要求对患者进行休复学/休复课管理。发现学校肺结核病例后,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处置,采取接触者筛查、患者治疗管理、疑似患者隔离、预防性治疗、环境消毒等一系列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3)做好应急能力储备,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

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保障人员、经费、物资配备,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队伍处置能力。在第一时间完成疫情现场调查处置后,及时研判疫情风险,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上报,并规范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尽一切力量降低疫情危害及其不良影响。

八、学校常规预防控制措施

1)新生入学和新入职员工结核病体检筛查

新生入学结核病体检筛查的对象为该年份8月末至10月参加入学报到的新生和新入职员工结核病体检,利用TSTtuberculin skin test,结核菌素试验)对新生中的结核病潜伏感染者(它是对结核菌素试验结果为强阳性,X光胸透结果为阴性,且没有结核病症状的活动性结核病易感人群的统称)(latent tuberculosis infectionLTBI)进行筛查。对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TST检测强阳性硬结直径≥15 mm或局部出现双圈、水泡、坏死及淋巴管炎)者,要进行胸部DRdigital radiography,直接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X光片检查对于有TST检测禁忌症的学生,可以采用IGRA替代。

不能进行TST检测的人员包括:

1)患急性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流行性感冒、肺炎等)、急性眼结膜炎、急性中耳炎,患全身性皮肤病;

2)有多种药物过敏反应史、癔症史;

348 h96 h无法查验TST检测结果;

4)临床医生判定不适合进行TST检测的其他情况。

若确诊学生患有活动性结核病,则立即暂停其在校课业活动并给予抗结核治疗。

2)密切接触者筛查

密切接触者筛查的主要对象是与学校结核病病例有过密切接触史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与患者在同一个教室学习的师生、在同一个宿舍居住的同学。

2)与患者诊断前3个月至开始治疗后14天内在同一住宅接触达到7天的家庭成员。

3)其他与病原学阳性/重症病原学阴性/症状明显的病原学阴性患者在诊断前3个月至开始治疗后14天内在封闭空间直接连续接触8 h及以上或累计达到40 h者,或与其他病原学阴性患者在诊断前1个月内累计接触达40 h者。如果患者从出现症状到明确诊断的时间超过3个月,则上述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定义应更新为从症状出现时至开始治疗后14天。

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出现结核病病例或疫情后立即执行,主要工具包括TSTX光胸透。

3)针对LTBI的预防性治疗

鉴于中国异烟肼耐药率较高,可用于学生预防性治疗的4种推荐方案的优先顺序见表1-3。选择具体方案时还应考虑接受预防性治疗者的年龄、对不同药物的耐受性、疗程长短、服药依从性和督导便利性等因素。

1-3学生预防性治疗推荐方案

方案

药物

剂量

用法

疗程

成人(mg/次)

儿童

<50 kg

50    kg

mg/kg/

最大剂量(mg/次)

1.异烟肼、利福平联合方案

异烟肼

300

300

10

300

每日1

3个月

利福平

450

600

10

500

2.异烟肼、利福喷丁联合间歇方案

异烟肼

500

600

10~15

300

每周2

3个月

利福喷丁

450

600

10>5岁)

450>5岁)

3.单用异烟肼方案

异烟肼

300

300

10

300

每日1

6~9个月

4.单用利福平方案

利福平

450

600

10

450

每日1

4个月

若已明确传染源是利福平耐药患者,密切接触者的预防性治疗目前暂无标准化推荐方案,可由地(市)级及以上的耐药结核病临床专家组根据传染源的耐药谱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方案。

预防性治疗遵循完全由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医务人员会在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结束后,对筛查中出现的LTBI学生及学生家长详细介绍预防性治疗流程介绍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对自愿接受治疗的LTBI学生免费提供治疗药物。医务人员会定期联系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学生前往医院进行观察随访,LTBI每次服药均必须由临床医生、监护人或志愿者进行监督,并对自行停药中断治疗和发生不良反应的LTBI进行记录。

九、学校肺结核病的发现、报告与管理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应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校医或分管卫生保健工作负责人的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肺结核病的症状,及时发现并向当地结防机构报告疑似患者,督促其到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严防发生重大疫情。要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隔离治疗,由家庭所在地结防机构负责对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待传染性消失后,凭结防机构证明或当地指定治疗医院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由当地结防机构负责,或在结防机构的指导下,由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服药。学校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当地结防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烧、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 h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是,学校疫情报告人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 h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 h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